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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世界人权日特稿 | 张文显:共同价值观范式下的《世界人权宣言》新解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1日 10:34     点击数:


编者按


  “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研讨会12月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以《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为契机,重温《世界人权宣言》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中国人权研究会领导和相关专家、理事,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会议。“仁之言”将逐篇登载与会嘉宾致辞和发言,以飨读者。


共同价值观范式下的《世界人权宣言》新解


——在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研讨会上的致辞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


张文显


  在世界人权日来临之际,中国人权研究会举办“纪念《世界人权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发表75周年研讨会”,为我们深入学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宣言》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增进国际社会对当代中国人权观和人权发展道路的认同,促进人权研究成果交流,提供了重要平台。我本人非常感谢人权研究会邀请我参加会议并给我致辞发言的机会。
  会前,我再次认真拜读了习近平总书记五年前《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七十周年座谈会的贺信》,并产生了新的认识和感触。“《世界人权宣言》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对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精辟判断指出了《宣言》之于全球人权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为我们持续性开展《宣言》研究提供了科学依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世界美好未来”,这一主张明确了全球人权治理的价值理念、法理基础、目标指向,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人类情怀和天下格局。近年来,世界各国人民交往交流日益频繁,各民族文明成果交融交汇日渐增多,遍布全球的人们不仅在生产生活方式、文化民俗风情上接受了彼此,而且经由共同的合作实践促成了共同价值观念的形成。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富有远见卓识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构想,而且对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积淀下来的共同价值进行了提炼和概括,提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科学命题。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此后,在一系列重大场合,他不断重申并进一步阐述“全人类共同价值”,强调“和平与发展是我们的共同事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共同理想,民主自由是我们的共同追求。”很显然,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对人类社会交往活动的理性总结,顺应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趋向,体现了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关切。从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上看,“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基于“文明互鉴”而形成的价值共识,而非西方少数人基于“文明冲突”而强加于人类社会的所谓“普世价值”,这是“共同价值”与“普世价值”根本区别所在。
  在阅读过程中,我也越发领悟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不是几个价值概念的随意拼接,而是构成了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观。全人类共同价值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标识性、原创性的重大命题,是“胸怀天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生动体现,是坚定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推动包括人权治理在内的全球治理现代化的思想武器,也是我们站在新时代新方位研究和阐释《宣言》的一把“金钥匙”。我们可以也应当把这一“共同价值观”作为理论范式,对《宣言》作出尊重历史、立足当下、面向未来的新解读,以凝聚最广泛的人权共识、促进人权观的守正创新、推动全球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共同价值观是基本人权的法理基因
  在人权话语体系中,共同价值观所包含的核心价值均属于基本人权范畴。把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归于人权范畴内,就形成了和平权、发展权、公正权(平等权)、民主权、自由权等基本人权,这些在《宣言》以及其后的人权法案中得到了体现。从它们的实质内涵来看,和平包括国家与国家和平共处、民族与民族和睦相处、人与人和谐共生,并指向公共秩序、社会秩序、国际秩序,进一步推演为国家稳定、世界安全、全球善治等;发展,既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也包括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公平,包括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等;正义,包括行为正义、制度正义、程序公正等,其与公平往往合称为“公正”,其核心是平等,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受任何歧视、各民族平等、国家平等,司法公正等。民主,包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其通常与政治权利是等值概念,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自由,除了通常所说的人身自由、生活自由、言论自由、通信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外,还包括人格尊严、隐私等。基于这个解读,我们可以合乎逻辑地形成一个新命题,即“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论,“民主和人权是人类共同追求”,“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人权,是人作为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享有和应当享有的权利,是标志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权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为本和胸怀天下相结合,深刻揭示了全人类人权价值的普遍性和人权追求的共同性,创造性提出实现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和追求、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促进和保护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具有高尚的法理品位和深邃的洞察力。
  二、《宣言》是共同价值观的规范展开
  《世界人权宣言》既是解决全球范围内人权问题的共同标准,又历史性地呈现了人类社会的人权价值共识。共同价值观作为基本范畴、核心概念、主要内容,全面而系统地蕴含于这一规范文本中。例如,《宣言》主张,“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均能获得充分实现。”“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的了解、宽容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将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民主的社会”“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等等。七十五年前提炼在《宣言》中的这些核心概念、命题和理念,至今仍然闪耀着不朽的人权光芒,它们内在融贯、有机统一地构成了全球基本人权体系,并统领于“人权”这一基本范畴。时代在发展,人权在进步。当人类社会从地方化向全球化开放、人类生产力从工业化信息化向数字化发展、人类文明从物质文明向全面文明扩展,人权理念、人权体系、人权话语必将发生历史性变革和时代性进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回到“共同价值观”这一逻辑起点上,对《宣言》文本及其内涵进行再阐释,对世界人民的人权主张和人权法理进行再升华,对全人类的人权理念和人权文明进行再创作。《宣言》虽写在过去,却义在千秋,其蕴含的人权价值共识值得我们不断地深深挖掘。
  三、“三大全球倡议”推动全球人权治理现代化
  体现在《宣言》中的共同价值观,是我们面向人权未来、拥抱人权文明的基础。在矢志不渝秉持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先后提出了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的“三大全球倡议”,为人类社会破解发展赤字、安全赤字、和平赤字、治理赤字、文明冲突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热烈响应和广泛认同,也是全球人权建设和人权治理领域又一次饱含人类价值共识的现代宣言。“三大全球倡议”以共同价值为根基,创新突破了既往人权理念的局限,极大丰富了全球人权内涵,对构建公正合理善治的国际人权治理体系具有非同一般的指导意义。据此,在全球人权治理中,我们主张以发展促进人权,践行全球发展倡议,提高发展的包容性、普惠性和可持续性,以各具特色的现代化之路保障各国人民共享全球发展红利;以安全守护人权,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共同走和平发展道路,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公正化,为充分实现人权创造法治环境和安全秩序;以文明滋养人权,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通过对话凝聚共识,增进文明交流互鉴,共同栽培人类人权文明之花。“三大全球倡议”不只是人权的中国之声,而且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人权心声。因此,全球人权治理要由各国人民共商,全球人权事业发展要由各国人民共建,全球人权文明成果要由各国人民共享,我们需要共同努力推动全球人权治理现代化,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构建基于共同价值观和全球人权共识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以共同价值观为引领开创全球人权文明新形态

共同价值观联结着过去人类共同的追求,砥砺着现在人类共同的实践,牵系着未来人类共同的梦想,是人类文明进步历史中永不退化的逻辑底层。我们在21世纪提出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观,是站在人类真理和正义的制高点对人权概念的重新赋能,是面向全球人权治理现代化和人权文明新形态对人权法理的再次觉醒。以共同价值观为理论范式对《宣言》进行新解读,为《宣言》注入了新的时代精神,既是重温“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等为历史所证明的经典论语,更是深化对《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公约”、《关于人权新概念的决议案》、《发展权利宣言》等规范性文献的科学认识。我们终将意识到,这些分散在不同文献中的规范性文字,是一个搭建于全人类共同价值之上的有机整体,指向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人权共同体,奏响一首铿锵有力的全球人权文明进行曲。这在实践上要求我们更加自觉地把共同价值观落实到人权事业的伟大实践中,为推进人权现代化和人权文明发展进步而奋斗,在理论上要求我们运用共同价值观新范式诠释人权精神和人权原理,创新和发展21世纪人权理论谱系和话语体系。


来源:中国人权研究会
编辑:李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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